*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局《2002年度
杭州市林业生产计划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发[2001]2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林业水利局拟订的《2002年度杭州市林业生产计划及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2002年度杭州市林业生产计划及实施意见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二00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为加快生态林业建设,构筑杭州城市化发展的绿色屏障,发展林业特色基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根据《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精神,结合全市林业“十五”发展计划和林业现代化建设规划要求,制定2002年度林业生产计划及实施意见如下:
2002年度全市林业生产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总书记“七一”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环境立市”这一中心,坚持以生态经济型林业建设为主线,深化林业经营体制改革,着力提高林业规模化、产业化、组织化、市场化程度,满足经济社会对林业建设主导功能的多元化需求,依靠科技进步,加大依法治林力度,努力创造杭州山川秀美的森林生态环境。
2002年度全市林业生产计划是:造林31700亩,其中退耕还林14600亩。迹地更新31000亩,平原(零星)植树200万株,封山育(护)林480万亩,高标准平原绿化工程建设长度160公里,面积 1170亩。林木抚育30万亩。八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378万亩,十大商品林基地建设10万亩。(详见附表1、2、3)
全市林业生产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对林业生产的领导。经过全市人民的不懈努力,去年我市实现了“十年绿化杭州”的宏伟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62.8%,林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林业发展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林业在生态环境和山区经济建设中的任务仍十分繁重。“十五”时期,全市林业建设将要实现三大工作重心的转移,即林业发展从抓产业建设为主向抓生态建设为主转移,林业管理从抓全面绿化为主向抓封山育林和森林资源保护转移,林业生产从抓造林绿化为主向抓高效林业和低产林改造为主转移。各地要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振奋精神,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林业生产的领导。要深化林业经营体制改革,抢抓发展机遇,认真制订“十五”时期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扶持政策和管理措施。在坚持稳定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前提下,大力推行山林使用权的有偿流转。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对外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提高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多渠道筹集林业建设资金,确保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