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财政支持。市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心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用事业经营机制。城市公用事业逐步实现由社会福利型向经营服务型的转变,部分市政管理实现市场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
(1)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市政公用事业放开经营,鼓励单位或个人以股份制、合资、独资等多种形式建设和经营城镇的市政公用事业,逐步把市政设施维护、环卫清扫、绿化管养、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推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经营。
(2)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的价格体系,进一步理顺公用事业收费标准。按照“排污者付费”的原则,合理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逐步过渡到成本价。可在改革水价的基础上,推行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的捆绑经营。
——推动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1)大力提倡建设经济实用、面积适中的公寓式住房,提高配套质量,降低住房成本,实现“居者有其屋”。
(2)加快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社会化抵押担保和保险制度,积极推行抵押贷款购买商品房制度。允许房改房上市,推动居民二次置业。
(3)要严格控制项目开发数量,规范房地产市场,促使房地产价格逐年微升。同时防止再度出现房地产开发过热的现象。
(五)强化社会服务,提高生活质量
——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1)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建设公益性职业介绍组织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则,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行非全日制工、季节工、短期工、临时工以及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
(2)依法推进社会保障覆盖全社会的工作,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可靠、稳定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筹措机制和有效运行、严格管理的机制,实现社会保险各险种尤其是养老、医疗、失业三大基本保险基本覆盖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
(3)建立健全咨询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财政服务、营销服务、配套协作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网络。
——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建立“处处精心、人人共享”的美好家园。
(1)搞好城市绿化和美化,认真解决脏、乱、差问题,实现城镇净化、绿化、美化、效能化。保护好天然水面、自然山体和文物古迹,大力加强城市设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建造城市广场、公园、雕塑和标志性建筑景点。
(2)以街道办、居委会社等基层社区组织为依托,充实社区职能,开展社区共建,形成社会化、自主化、多元化的城市基层管理机制。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点抓好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区建设。
(3)建立区域教育和培训网络,大力促进文化馆、文化站、影剧院、体育馆、公园等公益性设施的建设,为城镇居民提供学习知识、陶冶性情、休闲娱乐的场所。扶持各种文化团体、表演剧种和文化机构全面发展,引导文化市场的多元化,拓宽城市文化消费群体,创造更为丰富的城市社区文化,塑造独特的城市文化品牌,弘扬社会主旋律。
(4)加强教育,广泛宣传,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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