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治理环境污染。
(1)大力整治农村土地,推行“退建还耕、退山还林、退田还湖”,重造山水田园美景。
(2)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成立相应机构,采用协商办法,实行多样化的利益补偿机制,统一管理跨区域水域的开发利用和污水处理。
(3)严格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坚决执行环保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三同时”(设计、施工、投产)制度。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进一步推进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
(1)继续把交通运输作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加强交通运输设施建设,提高综合运输能力。进一步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布局。加强市内交通系统建设,完善道路网,搞好过境交通和连接高速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大交通网络的城市快速通道建设。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和珠江三角洲要加快地铁和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网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监督保障体系的建设。
(2)推动信息技术在生产、服务、流通等应用,提高社会信息化意识,提高信息业的服务水平。建立完备的公益型数据库体系和商用型数据库体系,形成系统完善的信息收集和发布机制,实现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
(3)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注意优化配套,完善布局,逐步打破区域界限,实行共建、共享。通过统一建设、兼并等措施,组建跨区域经营的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企业,提高规模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财力的浪费。
——关注人民健康,为全体居民提供良好的公共卫生服务。
(1)增强供水能力,提高供水质量,充分满足城市现代化的需求。
(2)建立完善的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限期建立污水处理厂(设施),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无论厂房还是私人住宅,只有与城镇排污系统衔接后方可营建。
(3)继续发展城市供气,加快城市管道燃气建设,提高民用燃气普及率。
(4)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密闭转运,提高垃圾综合处理能力。
(5)积极发展垃圾堆肥、生产建材、焚烧和填埋一体技术,相对集中建立大中型垃圾处理设施。
(6)高标准、高质量搞好城市防火、防洪、防风、防震等防灾、减灾系统建设,建立防灾预警机制。
(四)运用市场机制,实施“经营城市”
——推动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走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经营城市”的新路子,大力支持和发挥民间主体在城市开发中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走以城养城、以城建城、以城兴城的市场化之路,实现城镇建设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1)成立城镇建设投资公司。有条件的城镇可以企业的形式向社会融资,并争取获准发行长期债券或股票等,吸引社会资金及外资投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2)采取招标、租赁或抵押等方法,出让部分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权,对城市资产进行优化和重组。
(3)运用经济杠杆调节民间开发行为。如征收土地增值税,将政府投资(如道路建设)的增值部分收归公有,让受益者按照“直接受益,合理负担”的原则分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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