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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城市化“十五”计划的通知

  (2)一些城市发展在地域上已连为一体,但行政体制却各自独立,矛盾错综复杂,并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3)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城镇,其建成区包围了若干个“城中村”,但“城中村”却迟迟未被纳入城镇管理范畴。
  ——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1)缺乏区域协调机制,相邻地区在追逐和保护地方经济利益的动机驱使下,各自为政,盲目竞争。
  (2)县(市、区)与镇之间事权、财权关系不够清晰,造成小城镇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如在小城镇范围内收取的城市维护税往往得不到返还而集中用于县(市)中心区的建设。
  (3)乡镇一级的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发展趋势
  当前,我省城市化已进入加速发展时期。根据国际经验,当城市化水平达到30%的临界值时,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目前我省城市化水平已达31.5%,加上推进城市化的工业化动力强劲,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如果能全面解除制度性束缚,创造一个有利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宏观环境,我省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有着相当大的潜力,完全有可能达到亚洲“四小龙”在此阶段平均每年提高1.7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
 “人地关系紧张”的基本国情和“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矛盾,是当前城市化进程中所面临的两大基本矛盾。因此,我省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中心任务,就是要加强制度创新,逐步调整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城乡关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要素向城镇集聚,走生产与建设集约化发展之路,合理解决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城市化和经济发展是互为因果、互相促进的过程,既要打破发展中的瓶颈限制,促进良性循环,又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计划,量力而行,防止出现虚假繁荣和泡沫经济,防止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城市居民过度的贫富悬殊导致社会不稳定。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五”期间,我省城市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遵循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以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实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大力推进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城市化进程,加快东西两翼和广大山区城市化步伐,走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城市的辐射带动力,促进城镇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使城市化与工业化、城乡建设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适应,促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发展方针
  我省城市化发展方针是:
  提升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竞争实力,使之成为亚太地区主要的城市集团;扶持东西两翼城市群经济增长,使之成为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强化广州、深圳中心城市职能,使之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现代化城市;发展壮大一批大城市,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中小城市,使其成为新增城市人口的重要载体;重点发展一批中心镇,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走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最终形成以广州、深圳两个特大城市为龙头,以一大批大中城市为骨干,以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依托,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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