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城市化“十五”计划的通知
(粤府办[2001]98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十五”重点专项计划《广东省城市化“十五”计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广东省城市化“十五”计划
目录
一、基本情况
(一)“九五”回顾
(二)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三)发展趋势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方针
(三)发展目标
三、工作任务及政策措施
(一)改革相关要素,引导要素集聚
(二)加强区域协调,强化规划管理
(三)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城镇职能
(四)运用市场机制,实施“经营城市”
(五)强化社会服务,提高生活质量
积极推进城市化,是新世纪我省发展的战略选择。为积极有序地推进全省城市化进程,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情况
(一)“九五”回顾
“九五”期间,我省城乡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城市化水平得到提高,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城镇体系不断完善,整体质量进一步提高。“九五”期末,全省设市城市52个,建制镇1556个。按非农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计算,城市化水平达31.5%;按实际城镇居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计算,城市化水平达42%,与“八五”期末相比(下同),提高了12个百分点。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功能结构日趋合理,城镇区域分工初步形成,城市之间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九五”期末,全省城镇道路总长1.38万公里,增长了21.4%;自来水普及率97%,提高了0.5个百分点;民用燃气普及率92.6%,提高了10.4个百分点;排污管道总长1.67万公里,增长了16.8%;生活污水处理率23.8%,提高了14.8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九五”期末,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9761元,增长31.2%;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9.5平方米,增加了3.3平方米;县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121个,博物馆128个,分别增加了7个和15个;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943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772个,分别增加了692个和117个,社会福利事业加强,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扩大。1992年以来,深圳、佛山、中山、珠海等市先后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全球人类住区优秀范例”、“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行动奖”等殊荣。
——城乡环境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全省提前实现了省委、省政府“十年绿化广东”的宏伟目标。“九五”期末,全省城市人均公共绿化面积8.6平方米,增加了1.5平方米。大部分城市建成了烟尘控制区、环境噪音达标区和自然保护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执行率到95.3%。珠海、深圳、中山、佛山市先后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深圳、珠海、中山、佛山、汕头市先后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深圳、珠海、中山、汕头市先后被评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省城市环境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