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农村“十五”扶贫开发纲要的通知

  六、工作领导
  (十九)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开拓创新。 各级政府一定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扶贫开发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充分认识在新的世纪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脱贫奔康步伐,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是全省各级政府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在新的扶贫开发阶段,山区各级政府要把脱贫奔康工作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掀起新一轮的、水平更高的发展热潮。
  (二十)切实落实扶贫工作领导责任制。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市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实行扶贫开发责任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力到县的原则。各市县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负起扶贫开发的责任。特别是贫困面比较大的市县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作为中心任务,坚持开展千干扶千户,把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继续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扶贫效果作为考核这些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政绩的主要依据。
  (二十一)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把脱贫奔康与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按“六好”要求建设乡镇党委和“五好”要求建设村党支部,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对少数问题突出的乡村两级班子,要分类整顿帮助,限期解决问题,把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奔康的战斗堡垒。贫困地区的广大干部要进一步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把脱贫奔康的立足点放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基础上,坚决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要抢抓机遇,振奋斗志,变压力为动力,立足当地,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选准路子,艰苦创业,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扫除脱贫障碍,砸碎贫困的枷锁。
  (二十二)继续做好省外对口帮扶工作。按照中央的布置和要求,要继续搞好对口帮扶广西和其它省区的工作,总结经验,加强协作,提高帮扶水平。继续开展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扩大互利互惠的经贸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二十三)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的统一布置,把扶贫开发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结合各自的职责范围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扶贫机构,充实人员,改善条件,提高扶贫机构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扶贫机构要逐步建立扶贫数据化管理系统,科学地管理扶贫对象、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做好对贫困地区的综合监测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