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计委关于省级医疗机构第一次
招标采购抗生素类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云计价格[2001]988号 二00一年十月十二日)
省级各医疗单位:
根据《
云南省计委关于医疗机构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计价格[2001]869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委核定的省级医疗机构第一次招标采购抗生素类药品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此次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省级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本通知附表规定的“省级医疗机构执行零售价”执行。
二、各医疗机构接本通知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上述药品的执行零售价格。我委也将通过《云南药品价格》旬刊和《云南信息报》向社会公布。
三、各医疗机构在此次招标采购前自行购进的同种药品,一律按本通知附表规定的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