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调整佛山市
佛陈公路佛陈大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粤费[2001]22号 二00一年十月十七日)
佛山市物价局、交通委员会:
《关于调整佛山市佛陈大桥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佛交[2001]号)悉。鉴于你市为适应佛陈公路车流量的增加,同时配合2001年第五届花卉博览会的召开对该路段进行扩建,扩建工程投资大、收费还贷压力大的实际情况。为增强佛陈公路工程收费还贷能力,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同意自2001年11月1日起,适当调整佛陈大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二类车由7元调为9元,三类车由15元调为17元,四类车由20元调为23元,五类车由25元调为30元,一类车2元不变(详见附表),此标准试行一年,期满后视情况再确定正式标准。
二、为减轻当地频繁过往佛陈大桥的车主的负担,收费单位要对该部分车主实行具有一定优惠的月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