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
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苏价费[2001]310号)
各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适应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收费管理,促进我省自学考试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现对有关自学考试收费标准进行调
整、重新核定,并新增有关收费项目,具体标准如下:
一、实践课程考核费由每课次40元调整到每课次60元。
二、文科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由每人150元调整到每人150元调整到每人200元,理工类本科毕业设计指导、答辩费由每人150元调整到每人220元。
三、自学考试增考费每课次200元(试行一年)。
四、鉴于《关于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及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教财[2000]58号、苏价费[2000]218号、苏财综[2000]132号)试行期一年已到,现对有关收费标准正式核定如下:
1、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费(含证书费):一至二级每人80元,三至四级每人100元,五级每人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