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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用电价格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校
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用电价格问题的通知
(桂价格字[2001]387号 二00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各地、市物价局:
最近,国家计委对高校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用电价格进行了规范。根据国家计委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就高校学生公寓和学生集体宿舍用电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一、
自2001年11月1日抄见电量起,全区各地高校学生公寓和学生集体宿舍用电均按居民生活电价执行。
二、
上述“高校”是指大专及以上院校(包括公立、私立、函授、夜大、电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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