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黑龙江佳运
集团金龙客车票价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1]240号 2001年11月19日)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你局《关于黑龙江省佳运集团金龙客车票价的请示》(黑运发[2001]47号)收悉。为改善道路运输条件,黑龙江佳运集团投资购入20台金龙客车从事佳木斯至鸡西、牡丹江等线路的旅客运输。根据成本测算和比照同线路其他营运车辆的票价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佳木斯至鸡西:每张票价55元;
2、佳木斯至牡丹江:每张票价80元(含餐费5元);
3、佳木斯至七台河:每张票价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