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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肺科医院开展的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
肺科医院开展的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1]758号 二00一年十月三十日)
重庆市肺科医院:
随着临床医学的不断发展,你院引进新设备和新技术,开展了一系列的检验项目。对此,经我们研究,根据你院成本及我市实际,决定对你院新开展的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作如下批复:
以上收费标准于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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