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地税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杭州市地税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1]505号、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杭地税征[2001]字212号文件精神,现将建筑安装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到外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企业,已在异地扣缴个人所得税(不管采取何种方法计算)的,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再对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而取得收入的人员实行查帐或其它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不直接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而取得收入的企业管理、工程技术等人员,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据实征收其个人所得税
  二、建筑安装企业在本地和外地都有工程作业,两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和工程作业的实际情况,各自确定征收方式并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