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
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2001]费字443号 2001年11月5日)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申请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收费的函》(闽公函[2001]161号)悉,鉴于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情况特殊、要求高、成本费用大,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收费的复函》(闽财综[2001]97号)和《福建省培训班收费管理规定》(闽价[2001]费字456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每期时间60课时,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期(含办公经费、场租、水电费、教师授课酬金、管理人员工资、报名、考试、发证等费用)。
  二、培训班的材料费根据培训的实际需要据实代办,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税务发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