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惩治强奸、拐卖、抢劫、贩毒、嫖娼、强迫妇女卖淫及引诱、教唆、强迫妇女吸毒等刑事犯罪;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4、及时受理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等民事案件,依法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继承权、住房和抚养子女等民事权利。
5、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对不依法办事,损害妇女权益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和完善妇联特约陪审员制度,保障涉及妇女的案件公正审判。
6、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
7、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及时处理受害妇女的投诉。妇联、工会、残联、共青团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在全社会提倡文明进步的妇女观,使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深入人心。
--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确保城市贫困妇女最低生活保障、下岗女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2、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减少有毒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0%。
3、加强妇女活动中心建设,各设区市及40%的县建起妇女活动中心。
4、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及决策的程度。
--提高妇女的环保意识,使妇女环保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70%。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社会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及贬抑妇女的社会观念,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展现妇女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成就和作用,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
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在不同所有制企业工作、不同收入层次的妇女都能逐步进入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障体系。
4、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为妇女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5、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
6、对妇女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鼓励妇女争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