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上交通百日安全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整顿通航秩序,严把监督检查关。要切实加强对通航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市政府要认真组织海事、交通、公安、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对水产养殖碍航物的清理工作,促进通航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国家海事部门要加强沿海通航水域的巡查,加强通航标志物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巩固前段清理水产养殖碍航成果,防止反弹。
  进一步加强京杭运河山东段通航秩序管理,要结合京杭运河续建工程和文明样板航道建设,完成济宁——台儿庄段助航标志和航标布设,坚决制止挖沙船擅自采沙损坏航道的行为,全面清理东平湖通航水域内的碍航物,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畅通。
  积极开展在湖泊、水库等内河封闭水域划定船舶航行区域的工作,促进封闭水域通航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五)整治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促进港航安全生产。港航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企业要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要进一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认真组织整改。
  沿海客滚船、高速客船公司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要针对当前客滚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和方法。制订运力结构调整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运力更新步伐。客滚船船员实行竞争上岗,下岗船员由具有培训资格的机构进行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要加强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责任意识,推行半军事化管理,提高专业技能和应急应变能力。外聘船长的客滚船要配备一名持有船长证书、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的船长助理,兼任安全生产监督员,协助船长抓好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绑扎、系固、防火、巡舱等)的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船长声明制度和抗风等级制度,天气预报达到7级风时省内老旧不适航船舶坚决不准开航。加强对上船车辆的检查,坚决杜绝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超重、超高、超宽车辆及油箱漏、渗、滴油等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乘船。所有乘船车辆都要使用塑胶油套、限高4米,车辆总重不得超过40吨。船公司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接收渤海湾气象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保障客滚船运输安全生产。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