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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吉林省“十五”期间农业技术创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国内外技术合作。要积极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和品种,重点引进一些对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起重大作用、经济效益高、增产潜力大、引进消化快、覆盖面广的实用技术和品种。要聘请国内外农业专家来我省从事科研、教学和其他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要注重培养懂科技、熟悉经贸,熟练掌握外语的农业科技外事人才,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多元化的农业技术创新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对农业技术创新的投入。科研、推广、技术服务单位要充分利用国家对科技成果、新产品和农业技术服务的政策,依靠自身技术产业化的盈利来补偿科研、推广经费,使科技投入步入良性循环轨道。要拓宽科技投资渠道,通过金融贷款、社会融资、吸引民间及海外资金等,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科技资金投入格局。
  (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强农业科技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水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森林法》等政策、法规和条例,依法保护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要规范科技市场运作,确保农业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有偿使用,推动科学技术研究的稳步发展。
  (六)建立完善高新技术园区。在东、中、西三个不同区域,建立科教兴农与可持续发展综合示范园区、旅游观光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园区、提质降耗生产示范园区、旱作节水示范园区、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长白山特产资源开发示范园区、农业高科技产业化示范园区、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示范园区、秸秆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园区。各地根据区域经济特点,按照技术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区的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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