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道主干线万州
至梁平高速公路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渝府[2001]295号)
市交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国道主干线万州至梁平高速公路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交委文(2001)473号)收悉。
市政府转请有关部门审查后认为:万州至梁平高速公路全长67公里,总投资初设批复28.4283亿元,其实际资金来源35.714亿元(其中国债和中外银行贷款28.66亿元)。该段路是我市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连接三峡库区相关区县的快速通道,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关于公路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万州至梁平高速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条件,同意其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