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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甘肃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甘肃省建设科技
推广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甘价房地[2001]266号 2001年11月30日)


省建设厅:
  你厅甘建计[2001]95号文悉。为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提高全省建设科技水平,促进生产力发展。经研究,对你厅申报的甘肃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的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规定精神批复如下。
  一、建设科技成果评估费:对建设科技成果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出具评估报告,每项技术成果可向委托方收取1000-3000元的评估费。
  二、建设科技成果咨询费: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深度进行咨询,并出具咨询报告,每项技术咨询可向委托方收取200-500元的咨询费。
  三、建设科技成果开发、转证费:根据项目的投资额、技术含量、难易程度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建设科技成果推广代理服务费:接受委托对建设科技成果进行展示、宣传、推广并开展学术讲座、技术交流活动等,每项产品可向委托方收取5000-10000元的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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