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宁靖盐高速公路路产赔偿
和清障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价服[2001]347号 2001年11月9日)
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路产赔偿和清障服务收费执行标准的请示》(宁靖盐综[2001]008号)收悉。
为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以及路产、设施、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同意你公司路产赔偿、占用补偿和清障服务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设施损坏赔偿和占用补偿标准的批复》(苏价服[1998]218号)、《关于核定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清障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苏价服[1997]459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