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燕东山庄等地名命名的批复
(济政字[2001]78号)
历下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对燕东山庄等5个地名命名和更名的请示》(历下政[2001]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辖区南部,东至山东法律学校、山东旅游学校、济南市交警支队西墙,西至燕子山东麓,南至山东旅游学校,北至山东省行政学院南墙的区域,命名为燕东山庄。
二、同意将位于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辖区西部,东至山东师范大学,西至历山路,南至经十路,北至中国民航快递山东分公司的区域,命名为燕兴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