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东省物价局、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初城区电价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省广电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初城区电价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01]524号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云浮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我市初城区工业电价按市区分类电价执行的函》(云府函[2001]38号)悉。经研究,现复如下:
鉴于初城工业区属市区范围,供电管理体制已改为由云浮电力工业局实行“四到户”管理,根据“两改一同价”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电价管理,同意你市初城工业区各类用电电价从二00一年十二月一日按当月抄见电量执行市区电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