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严格公正执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各地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和动态,起草联席会议题,制定制度措施,编发消防信息和督查通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做好领导小组的助手和参谋,及时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交自治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经讨论后上报政府,并提出措施和建议,以供决策参考。
3.自治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收集全区消防工作动态信息,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对策,提交自治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讨论;
筹备召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编写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组织开展对各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编发消防信息和督查通报。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实行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部署全区消防安全工作。
1.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了解掌握全区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研究制定相应工作对策和措施。
2.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自治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会期及议题由自治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自治区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3.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制定年度全区消防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并督促落实。自治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成员单位提出议题和相关资料,草拟全区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任务安排,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各成员单位。
(二)实行联合检查督查制度,对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检查。
1.自治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本着严格、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全区消防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检查、督查和专项治理活动树各州、市、地政府和相关行业系统是否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否切实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开展常规性的检查、督查。
2.联合检查、督查工作由自治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提供相应的人、财、物保证。
3.联合检查督查结束后,自治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编写督查通报下发全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