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 省经贸委
会同单位 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五)消防安全
序号 33
工作重点 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问题
工作内容 继续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清理“三合一”企业,推行《全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三年规划》,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目标 扭转我省火灾势头居高不下的局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公安厅
会同单位 省经贸委、工商局、劳动保障厅、建设厅、文化厅,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六)其他安全
序号 34
工作重点 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问题。
工作内容 完成锅容管特的普查整顿工作,整治无证上岗操作等违法行为,报废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不安全设备。逐步实施在用设备的动态管理,促进设备的安全运行。
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各种准入制度强化安全监察力度,确保锅容管特设备安全运行。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质量技监局
会同单位 省经贸委、旅游局,有关市、县政府。
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类别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
序号 35
工作重点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整顿规范“网吧”经营活动,加强经营单位和业主的教育和管理。
工作目标 做到总量控制、布局合理有序发展。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文化厅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工商局、通信管理局、信息产业厅。
类别 (二)电子游戏机经营
序号 36
工作重点 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加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日常监管,查处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和设置具有赌搏功能的电子游戏机具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场所。
工作目标 规范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经营行为,使之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文化厅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经贸委、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工商局,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三)歌舞娱乐服务经营
序号 37
工作重点 歌舞娱乐服务市场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以开展“反盗抢、禁黄毒”专项行动为契机,保持对歌舞娱乐场所的高压整治态势,开展经常性突击检查;查处有“保护伞”参与的场所。
工作目标 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公安厅
会同单位 省文化厅、工商局、卫生厅、监察厅。
类别 (四)音像制品经营
序号 38
工作重点 盗版、走私、非法经销音像制品问题。
工作内容 严厉打击走私、盗版等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开展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发展音像制品的集中配送、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
工作目标 提高正版音像制品市场占有率,压减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总量,初步建立正版音像制品分销渠道。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文化厅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杭州海关交通厅,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五)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经营
序号 39
工作重点 非法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经营市场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继续强化对各类非法出版物的严密监控和查缴,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物、电子软件;取缔非法教材、教辅读物;巩固关闭非法电子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的成果,检查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
工作目标 贯彻《
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使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