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
第四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1]8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对外开放,迎接我国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积极有效地扩大利用外资,大力促进对外贸易,加快“走出去”步伐,推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省政府定于2002年6月8日-12日在宁波举办第四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第四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浙洽会)是明年省政府主办的一项重要活动。具体承办工作以宁波市为主,省外经贸厅配合。各在省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密切配合,注重实效,切实把这项活动搞好。
二、浙洽会成立组委会,在省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洽谈会的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成员由省政府领导及各市政府领导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三、浙洽会采取投资洽谈与贸易展览、投资论坛、人才科技引进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我国加入WTO后的前景,以优化投资环境和拓展投资领域为主题,积极推进我省开放型经济的全面发展。浙洽会的运作,要在吸取前几届浙洽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创新,力争使浙洽会的举办水平和取得的实效有新的突破,为进一步扩大全省对外开放作出新的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一
第四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第四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浙洽会)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国外资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针对我国加入WTO的前景,以优化投资环境和拓展投资领域为主题,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大力促进对外贸易,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推进浙江“十五”计划的实施,力争在我国加入WTO的起步之年,开创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浙洽会要紧紧抓住我国加入WTO的契机,坚持积极扩大利用外资与扩大对外贸易相结合,坚持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人才、管理相结合,坚持拓展投资领域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坚持主攻吸收台商投资与主动吸收回、欧、美等发达国家投资相结合,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并力求做到:招商引资的主题更加突出,贸易博览的专业性更强,面向世界的国际化程度更高,参会参展的实际效果更显著,着力推进浙洽会向着发展的长远化、内容的专业化、工作的规范化和操作的市场化迈进,使浙洽会的举办水平和取得的实效更上一层楼。
三、活动内容
浙洽会的主要内容由投资洽谈、贸易展览、投资论坛和科技人才引进等四大系列组成。
(一)投资洽谈
投资洽谈会突出“优化投资环境和拓展投资领域”主题,集中展示全省各市的经济环境、法制环境、生活环境和服务环境,并通过这些综合环境的展示,着重推介我省的第三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进行对外招商,在继续加强对台招商的同时,拓展对日、韩和欧、美的招商工作,争取在浙洽会期间有更多的国内外公司和企业设展招商。
(二)贸易洽谈
已商国家外经贸部同意举办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暨2002年浙江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消博会)。消博会将组织轻工工艺、纺织服装、电子产品、日用五金、家用电器等国内外厂商、企业和国际跨国采购商参加展示、洽谈和交易等活动,并尝试按商品性质划分专业进行布展以适应国际化、产业化博览会的要求。
(三)投资论坛
紧紧围绕投资洽谈会的主题和我国加入WTO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机遇,着力在拓展投资领域、优化投资环境、改进投资贸易方式上开展研讨,安排四个系列的论坛活动:一是区域投资环境与发展论坛;二是两岸共进WTO以后的发展前景与合作论坛;三是2002年中国国际中小企业投资合作与发展论坛;四是浙江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