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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金融作用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
金融作用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1]11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人行重庆营管部,各商业银行:
  《进一步发挥金融作用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进一步发挥金融作用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市金融行业运行平稳,存贷款保持快速增长,但贷款投向出现了新的变化,在贷款总量保持较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对工业企业的短期贷款和技改贷款力度相对减弱。
  针对这一问题,应在积极推进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加快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增强企业信用意识的前提下,研究新的办法和措施,缓解我市工业企业贷款需求矛盾,有效地发挥金融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作用,现就金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银行和企业都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以市场为导向,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
  (一)商业银行应牢固树立服务观念。一是树立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的观念,商业银行加强信贷管理有其积极意义,但贷款不宜过度集中,应切实改变按企业信用等级实行“一刀切”的状况。二是树立平衡发展的观念,根据我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趋势和要求,新增贷款应注意在各产业间、各类企业间合理、均衡投放,促进信贷结构调整。三是树立市场营销的观念,商业银行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主动面向市场,积极开展贷款营销,培育和挖掘潜在的客户群体。
  (二)企业应牢固树立诚信观念。诚实守信是企业增强自身融资能力的前提条件。企业要把诚实守信作为企业的立足之本,把信誉视为企业的生命线,进一步增强信用意识,牢固树立诚信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效益和融资能力。
  (三)不定期召开银企座谈会。要继续有针对性地召开金融服务座谈会。通过政策宣传、反馈问题、狠抓落实,建立银企双方交流和信息沟通渠道,融洽银企关系。
  二、继续加大对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信贷投入,巩固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成果
  (一)努力增加对工业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投入,力争工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增长回升到全市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长水平。各商业银行要本着“区别对待、分类支持”的原则,对信誉好、经营状况优良的国有工业企业,要积极给予首先支持。对有市场、有效益的国有重点大中型工业企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其生产进度及时发放贷款对经营面临困难、暂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工业企业,商业银行应在总结近年实施封闭贷款经验与教训,完善全过程监控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重点选择一批管理规范、产品有效益的工业企业,继续给予封闭贷款支持。
  (二)积极挖掘一批好的技改项目,增加对技改贷款的投入,逐步扭转技改贷款负增长的局面。商业银行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共同挖掘、储备一批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看好、规模较大的技改项目。对重点技改项目,相关商业银行可以提前介入,加快审批、上报进度;对规模不大,但预期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只要符合贷款条件,能提供合法可靠的担保,银行均可优先发放贷款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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