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城镇垃圾、粪便处理及其综合利用;市郊畜牧场污染治理。
8、市区和城镇绿化,公路干线沿线、铁路沿线、入城口的绿化,园林建设。
(十二)旅游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开发,西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吴山、灵山、龙坞、西溪旅游景区,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等旅游景点的保护和开发;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开发,自然保护区的综合保护和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游览项目和景点的开发。
(十三)物流业、商业、咨询服务
1、现有仓储企业、运输企业等传统物流企业的重组改造,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型发展。
2、物流园区建设。
3、物流信息系统建设。
4、连锁经营。
5、农村商品批发和零售网络建设。
6、具有特色的商业专业街区建设。
7、经济、就业、会计、审计、评估、管理、工程咨询,科技中介服务,高新技术广告制作。
8、经济和科技展览、国际会议及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9、社区物业管理,家政服务。
10、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四)科学技术
1、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和省、市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新产品开发,重大新技术推广示范、应用项目。
2、国家和省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高技术产业孵化器。
3、科技园区、示范园区建设。
(十五)教育
1、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
2、多形式社会化办学。
3、示范中学、配套中学的建设。
4、远程教育。
5、教育后勤社会化服务。
(十六)文化、卫生、体育、福利等
1、文化艺术标志性建设,基层群众文化、娱乐设施。
2、历史街区、古城遗址、“老字号”商店、文物的保护或修复。
3、特色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急救网络的建设,卫生防疫设施的更新、建设。
4、区、县(市)运动场(馆)、群众体育活动设施。
5、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
6、社区服务中心设施建设。
二、限制发展
(一)国家和省、市规定限制发展的项目
1、摩托车、汽车装配及制造,废旧汽车拆解。
2、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含压块加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