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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农业局、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巩固发展,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与建章立制;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负责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市场与经济信息科(挂农村信息科牌子)
  拟订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制订“菜篮子”工程规划,负责“菜篮子”工程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等农业信息的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部门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订;负责绿色食品的认证管理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七)营林科(加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编制营林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种、森林经营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林业的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监督外资造林项目的实施;指导国有林场(苗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提出森林植物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和保护区;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林政科
  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管理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协助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权,审核征占用林地,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林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主管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的调整意见;指导森林、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林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主管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制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九)科技教育科(加挂中央农业广播学校汕头市办公室牌子)
  拟订农业林业牧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管理、指导农业林业牧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工作;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引进动植物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管理科技成果;指导农业和农民教育工作,组织农民技术职称评定;负责农业林业牧业科技宣传和组织指导国内展览活动;指导农业、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参与制订农、林、牧业生产技术标准;对直属科研单位的科研业务进行指导。
  (十)种植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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