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社会保障和服务。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1)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儿童享受保健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2)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贫困家庭的疾病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加强对弃婴和孤儿的医疗救助。对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逐步实行保健管理。
(3)重视儿童体育。有条件的城市社区、乡镇为儿童健身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4)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逐步在城市和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儿童心理咨询和矫正服务机构。
(5)以生殖健康为中心,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加大开展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遗传咨询、孕产期保健等服务的力度;建立并逐步巩固完善规范的、管理有序的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工作网络,并采取早期干预措施,尽可能减少先天出生缺陷的残疾儿出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6)加大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力度。采取措施减少病毒感染,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检测机构,并为艾滋病就诊者提供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儿童与教育目标: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
1.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1)小学入学率达到99%左右,辍学率在1%以下,小学5年巩固率提高到95%。
(2)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在3%以下,普通初中生3年巩固率提高到94%以上。
(3)发展特殊教育,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要求。
(4)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教育。
(2)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儿童基本接受学前3年教育,农村学前1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70%左右。
3.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全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05年达到45%以上,2010年达到74%。
(2)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4.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1)建立适应21世纪需要的现代化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2)改革考试评价制度。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1)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数量。
(2)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知晓率。
(二)策略与措施。
1. 政府宏观政策。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作为人才战略的基础工程。
(1)保证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实现适度超前发展。
(2)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地区差距,为所有儿童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和条件,确保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性。
(3)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增加教育投入。逐步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