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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

  总目标“十五”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以全区基本实现现代化第三步战略构想为起点,以提高跨世纪人才整体素质为目标,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儿童健康的主要指标在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达到或接近全国中等以上发达地区的平均水平,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达到西部地区的先进水平;教育方面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全面实现“两基”目标,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在实现“两基”的基础上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依法保障儿童权益;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使处于困境中的儿童受到特殊保护。到2010年,全区儿童事业协调发展,儿童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有较大提高。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目标: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全区婚前医学检查率2005年城市不低于70%,农村不低于40%;2010年城市不低于80%,农村不低于50%。
  (2)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5‰以下。
  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1)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基数上下降1/4,因产科出血引起的死亡降低1/2。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65%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2005年达到85%,2010年达到90%左右。农村消毒接生的比例逐年提高。
  (3)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1/3。
  (4)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5%,农村达到80%以上。
  3.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2000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5。
  (2)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和意外伤害等构成主要死因的死亡率。
  (3)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并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4.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1)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础下降1/4。
  (2)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3)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4)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5)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
  (6)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
  (7)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逐步提高女童及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
  (8)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到90%以上。
  5.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
  (1)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
  (2)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增长和蔓延。
  (3)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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