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中国遏制与
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1]10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1]40号)要求,省卫生厅等30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的《山东省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
行动计划(2001-2005年)》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在我省的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艾滋病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办法、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它的广泛流行已成为世界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我省1992年在归国劳工中首次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至2000年底共检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72例,男女性别比例为5.4︰1,男性明显高于女性,其中艾滋病病人5例,已死亡3例。在感染者中,年龄在20-29岁者居多,占总数的43.3%。感染途径主要是经血感染,占54%;其次是性接触感染,占28%。艾滋病传入期和扩散期主要经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增长期以性传播为主。从检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情况看,我省已经历了传入期、扩散期,仅2000年全省检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有20例,是前8年总数的38.5%,呈明显加速趋势。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为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开展监测,基本掌握了艾滋病疫情动态;培训各级各类人员,建立了一支初具规模的艾滋病防治队伍;落实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措施,每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不同规模的防治试点工作,从而使艾滋病在我省一直处于低流行状态,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我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地方的领导对艾滋病在我省广泛流行的可能性、危害性认识不够;尚未形成多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局面;公众普遍缺乏预防知识,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以及高危行为集中的人群中,甚至青少年学生中,艾滋病知识知晓率仍然很低;预防与控制投入不足,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限,疫情监测、采供血管理及医源性感染预防工作薄弱;专业人才缺乏,缺少有效的艾滋病防治经验和方法,大多数医疗机构尚不能提供规范的艾滋病性病诊疗服务;许多未被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散布在社会上,潜在威胁很大,个别艾滋病患者存有报复社会行为;国际国内尤其是周边部分省份艾滋病流行日趋严重,将对我省预防与控制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正确认识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完成国家制定的控制目标和各项工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