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抓住村委会换届的契机,积极贯彻落实
《村委会组织法》,进一步抓好村委会班子的直接选举工作。要广泛深入地向村民宣传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原则,在乡镇党委指导下,制定村委会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引导群众真正把那些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特别是选准选好村委会主任。必须坚持条件,严格标准,防止把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
四、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的职数和结构
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的名额。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不设支部委员;党员人数超过7人、不足50人的党支部,一般设支部委员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根据
《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提倡村党支部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成员。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成员是党员且具备条件的,要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充实进党支部班子。要做好工作,提高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的兼职比例,提高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
要努力提高村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优化班子结构。尤其要努力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比例,并积极选拔有志于农村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职。要注意村级干部年龄的梯次配备和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在换届选举中,要引导党员、选民正确把握条件,注重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结构,使选出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整体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战斗力强。
五、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这次换届选举是关系到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组织、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密切配合,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各级地方财政应根据实际情况,切实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必要经费。县(市、区)党委要在换届选举铺开前,分别选择不同类型的村,进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试点,取得经验,指导面上工作。乡镇党委要逐个分析,分类指导,分期分批、积极稳妥地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对封建宗族势力较强、村民法制观念淡薄、干群关系紧张、问题较多的村,不要急于换届选举,而要积极做好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村党支部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的,应先把党支部整顿好,再进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凡进行换届选举的村,乡镇党委政府都要派人参加,精心指导,对问题较多的村,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同时,要严格把好候选人的政审关。村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党支部负责人要积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的负责人,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并严格按照
《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选举工作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