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方案
(汕府办[2001]183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发挥政务信息服务政府,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引导基层开展工作的重要作用,推进决策科学化,特制订汕头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方案。
一、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制度
(一)网络范围
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为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中的三级网络,上承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下联市辖5个区、3个县(市)、市府直属有关部门和市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
汕头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络分二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网络核心成员单位。即由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市府办各有关科(室)、市发展计划局、经贸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物价局、海洋与渔业局、旅游局、法制局、外事侨务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汕头中心支行、质量技术监督局、电信局、邮政局、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汕头海关组成。第二层次为信息联系单位。由市府直属其他单位和市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组成。
(二)组织机构
1、市政府信息科作为市政府办公室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开展的内设工作机构。
2、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应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承办政务信息工作业务。
3、市府直属有关部门应指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信息工作,并明确一个科室承担政务信息工作。
4、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市府直属有关单位领导,要支持和指导本地区、本部门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政务信息工作汇报,每季度给信息员出一次题目,保证政务信息工作落实到位。
5、各级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应坚持分层次服务原则,以本级政府和部门为重点服务,努力为上级和下级政府部门服务。主要职责是:
(1)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政务信息工作计划。
(2)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和存储等工作。
(3)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组织调研,挖掘深层次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