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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黄陵县煤炭计量站收取煤炭称重计量服务费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黄陵县煤炭
计量站收取煤炭称重计量服务费的通知
(陕价费调发[2001]108号 2001年12月10日)
延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黄陵县煤炭计量站收取煤炭销售计量监督服务费的请示》(延市价发[2001]15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黄陵县煤炭计量站收取煤炭称重计量服务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
煤炭计量站应本着为企业、为社会服务和合理收取费用的原则,不得只收费不服务。
二、
黄陵县煤炭计量站称重计量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1.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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