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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省道S291线茂名市穿城段铜古岭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省道S291线
茂名市穿城段铜古岭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粤费[2001]28号)


茂名市物价局、交通局:
  你局《关于省道5291(原1966)线铜古岭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茂交报[2001]7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你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政府令1998年第34号、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9]275号的有关规定,同意省道S291线茂名市穿城段(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全长38公里改建工程建成并交工验收后,设置“铜古岭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双向收取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根据省政府令1998年第34号规定,收费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审计、统计、票据管理制度和报表制度该收费站统一使用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票据。收取的通行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除按规定比例扣除管理费和维修费用外,全部用于偿还省道5291线茂名市穿城段改建工程贷款本息;还清贷款本息后须停止收费。
  三、收费站应于每年三月底前将管理费提取比例报省交通、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备案,并同时将上年度财务收支和各类车流量情况报表上报省物价局、交通厅。收费站每年由当地交通、物价、审计、财政部门联合进行综合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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