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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西丽铁岗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8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8日)宣布失效

深圳西丽铁岗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深府[2001]181号)


  《深圳西丽铁岗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水库、西丽水库、铁岗水库和石岩水库四个水库是我市主要的饮用水源水库。为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针对这四个水库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突出解决目前水库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清除影响水库水质的污染隐患和污染源,推进水源保护的各项工作,切实落实确保水质安全的各种长治久安的措施,实现2005年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切实加强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控制与管理工作
  1.制定水源保护区的法定图则。根据水源保护的要求,结合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尽快编制饮用水源保护区详细规划,明确土地使用的功能,各村镇污水和垃圾的处理规划等。此项工作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负责,2002年底前完成,各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水务局配合。
  2.坚决制止和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针对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量多面广的问题,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一定力量开展清理工作。突出清理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以此推进水源保护区内土地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具体组织,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配合。
  查处西丽水库流域大勘、麻勘、白芒、牛城片区以及西丽果场等周边单位的违法建筑。此项工作2002年6月前完成。
  查处铁岗、石岩水库流域九围、料坑、黄麻布和塘头等片区的违法建筑。此项工作2002年6月前完成。
  处理东深供水渠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此项工作2002年6月前完成。
  加快大望村一级保护区19栋违法建筑的司法处理程序,为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清拆违法建筑创造良好的氛围。此项工作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负责,2002年6月前完成,罗湖区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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