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流动人口中的女童基本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4.全区残疾女童入学率达到60%以上。
5.全区主要城镇和经济较发达的农牧区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
6.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7.全区成人妇女识字率提高到80%以上,其中青壮年15-45周岁妇女识字率提高到90%。
8.农牧区妇女受教育水平大幅度提高,农牧区妇女劳动力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9.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全区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10.不断提高妇女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率和应用能力;增加妇女科技人员的比例。
(二)策略措施:
1.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在义务教育阶段,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保障男女学生享有平等的入学机会和受教育条件。依法保障失学、辍学女童和残疾女童、流动人口中女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禁止性别歧视。在非义务教育阶段,不断改革完善招生考试制度,为男女公民接受教育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和条件。
3.在课程、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在高等教育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与发展等课程,增强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4.树立终身教育意识,逐步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的一体化、开放性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5.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为残疾妇女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提高残疾妇女素质,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6.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使农牧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女童受教育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进一步缩小男女童受义务教育的差距。
7.把扫除妇女文盲作为扫盲工作的重点,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扫除妇女文盲工作。
8.在农牧区初中推行“绿色证书”制度,使农牧区女童初中教育与农牧区的可持续发展和女童的个人发展有机结合;完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城市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在职人员能够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9.大力普及科技知识,重视农牧区妇女的科技文化培训,引导妇女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破除迷信,鼓励科技致富。
10.在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新的办学体制过程中,为妇女提供更多的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四、妇女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