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价格工作中信息交流的通知
(陕价监发[2001]134号 2001年12月17日)
各市物价局、杨凌区发展计划局:
为加强新时期价格工作中的信息交流,办好省局《物价简报》和《送阅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信息交流重要性的认识
宣传工作是新时期做好价格工作的重要手段。我局编发的《物价简报》和《送阅件》是报送信息的渠道,是掌握反映各地工作动态的桥梁,是宣传价格工作的窗口。各市物价局要高度重视新时期价格工作中的信息交流,及时提供内容简练、时效性强的简报和信息,我局将择优在《物价简报》上刊用,或编《送阅件》送省委、省政府及省级关部门领导参阅。
二、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
1、各市物价局工作动态和工作简况、工作经验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