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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福州市艺术师范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福州市
艺术师范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1]费字578号 2001年12月24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建省福州艺术师范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闽教[2001]财219号)收悉。根据该校贷款新建的2座学生公寓现有设备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按照
  《福建省大中专学校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核定福建省福州市艺术师范学校2座新建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标准为:2、3两层1140元/生·学年(4人居住);4、5、6、7四层900元/生·学年(6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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