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福州市
艺术师范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1]费字578号 2001年12月24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建省福州艺术师范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闽教[2001]财219号)收悉。根据该校贷款新建的2座学生公寓现有设备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按照
《福建省大中专学校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核定福建省福州市艺术师范学校2座新建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标准为:2、3两层1140元/生·学年(4人居住);4、5、6、7四层900元/生·学年(6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