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城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努力使全市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60%以上;每1万人中普通高中平均在校生人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建设一批“重庆市重点中学”,在此基础上,建设一批市级命名的“重庆市示范性高中”,并争取其中大部分进入全国示范高中行列。
3.城市地区基本满足学龄前儿童入园需求,农村地区努力使儿童在入小学前能够接受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全市3-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70%以上,0-3岁儿童的早期教育有较大发展,各乡(镇)建立中心幼儿园。全市建设一批“重庆市示范幼儿园”。
4.主城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其他地区薄弱学校大幅度减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基础教育的需求。
5.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7%、90%、85%以上,学历层次明显提高。培养造就100名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专家,200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20000名区县级骨干教师。
(二)基础教育的发展战略
1.优先发展战略。确立基础教育在重庆教育发展中的“重中之重”地位,确保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充分发挥基础教育在实施科教兴渝战略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2.大城市带动大农村战略。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快城市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充分发挥城市教育的优势,大力扶持农村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3.多元化办学战略。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办学,开发教育资源,增大教育总量。
4.质量兴校战略。正确处理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坚持内涵发展,强化管理,深化改革,加强教研科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
1.重点抓好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把“两基”工作作为全市基础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巩固扩大“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保证高峰期初中适龄少年的就学需求,重视农村女童教育、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工读教育,积极推进处境不利群体同步接受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重点高中和示范高中建设带动高中教育整体发展,扩大普通高中的教育供给,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以社区为依托,大力发展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积极开展儿童早期教育服务;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并发挥其对村办幼儿园(班)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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