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嘉陵江复线桥和牛角沱大桥收费方案的批复
(渝府[2001]307号)
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嘉陵江复线桥及牛角沱大桥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渝价文(2001)8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嘉陵江复线桥单向进城收费10元(标准车型),收费期限暂定2年,即从2002年1月11日至2004年1月10日。同意嘉陵江牛角沱大桥单向出城收费5元(标准车型)。其它车型的收费标准由你局根据有关规定按比例类推制定。
二、你局在对嘉陵江复线桥的收费批复中须增加以下内容:若在规定期限内重庆华葡桥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葡公司)对嘉陵江复线桥建设项目的后续投资不能到位,则根据未到位的资金比例相应扣减收费总额;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建设项目未完成前,华葡公司不得转让其经营收费权;华葡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嘉陵江复线桥的维修和养护费用,由市市政委负责监管。
三、同意华葡公司在嘉陵江复线桥北桥头(两条引道)设置收费站,重庆路桥公司在嘉陵江牛角沱大桥北桥头改造其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