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扩大开放,深化旅游企业改革
要加快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网上旅游、会展旅游等新型业态和旅游纪念品等新兴行业,旅游企业要强化品牌意识,拓展品牌效应,努力培育世界级品牌,全面提高旅游产业素质。要进一步扩大开放,鼓励外商投资开发旅游景区(点)资源、综合环境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股份制、出租经营权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对旅游业多元投入。要鼓励旅游企业“走出去”,构筑“大中小”、“国私外”、“高精尖”各个层面组成的跨国公司群体和梯队,凡“走出去”的旅游企业,享受市政府推进“走出去”战略的有关政策扶持。要抓好对内开放,扩大与周边省市及中部地区合作,共同开发旅游资源、旅游线路。积极引进外省市大旅游企业集团通过投资、兼并、参股、收购、迁移总部等多种方式来沪经营,构筑全国性旅游大市场。要全面深化旅游企业改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要大力培育发展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旅游企业和企业集团,在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方面有新的突破。进一步加大旅行社企业改革步伐,推进建立中外合资旅行社,改变旅行社单一所有制结构,加快国有小型旅行社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进程,逐步形成上海旅行社企业批发零售、合理分工的新格局。要加强旅游社团机构和队伍建设,发挥其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中介作用。
七、加强旅游业的软、硬件设施建设
要大力改善旅游交通条件。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等部门要以方便游客出游为原则,合理配置运力资源,优化运营调度,确保运输畅通。同时要统筹规划,加快旅游景区(点)停车场(点)的建设。铁路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铁路旅客异地预售票系统,增开旅游专列(特别是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旅游专列),改善列车及车站服务设施,提高分流疏散能力。要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要运用电子网络技术,组建国际国内旅游预订网;建立和完善上海都市型旅游业统计调查制度;拓展金卡工程在旅游业的运用,巩固和发展上海旅游集散中心,增设旅游集散分中心;在全市主要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社区配置旅游信息咨询触摸屏。公安、卫生、交通、工商、旅游等部门要联手建立和健全紧急救援系统、医疗急救网点(中心),确保旅游景区(点)的社会治安、交通疏导、运输安全、卫生防疫和紧急救援工作。公安、旅游部门要指导、督促各旅游景区(点)及旅游星级饭店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机制,配备必需的安保人员,加强对安全制度的日常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完善旅游区报警点的合理布局,增设报警电话。“110”、“120”等本市报警及紧急求援、救护系统要适应国际旅游需要,提高受理紧急事宜的外语能力。对旅游黄金周期间举行的各类大型节庆活动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商业网点要挖掘游客即期消费的潜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适销对路的商品和旅游纪念品。住宿、餐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完善旅游景区(点)邮电通讯、银行营业网点建设。加强环卫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加快旅游公厕达标及其他环卫设施建设。在机场、停车场、码头、景点等主要道路上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文化部门要积极开发适应国际国内旅游消费需求的夜间娱乐设施和娱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