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学院部分
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价费[2001]411号 2001年12月28日)
苏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苏大相门后庄学生公寓区(南区)热水收费的请示》(苏价费字[2001]193号)、《关于苏州科技学院石湖校区学生公寓收取热水费的请示》(苏价费字[2001]218号)悉。现对两校有关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苏大相门后庄(南区)、苏州科技学院石湖校区学生公寓在达到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委《关于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9]202号)规定的住宿条件基础上,在每间宿舍增加了管道热水供应,因此,同意4人间公寓每生每学年收费1400元(其中200元为热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