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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制定乌鲁木齐天建房地产公司碱泉街59号高层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的批复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制定乌鲁木齐天建房地产公司
碱泉街59号高层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的批复
(乌市价房字[2002]3号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乌鲁木齐天建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公司经市安居办批准在碱泉街59号兴建了十四层的高层经济适用房“天山公寓”,总开发面积15327.95㎡,套内面积12699.55㎡,所在地区属于五级地,现已达到预售条件。根据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乌鲁木齐地区经济适用房实行价格水平控制的通知》通知中有关价格的计算规定,经审核建安工程合同及相关费用资料制定经济适用房的指导价格按套内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2360元(无地下室)。
  一、上述房屋的楼层差价率在不超过10%的幅度内,代数和为零的情况下,由你公司自行制定各楼层的预售价格,并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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