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预算单位也十分重视整改工作,许多部门领导亲自督促建章建制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对审计查出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未交财政,预算外资金未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等问题基本都已纠正。自治区民政厅应交财政38.1万元规费收入已在2000年上交国库,新疆医科大学等8个单位应缴未缴预算外收入903万元也已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自治区外经贸厅私设“小金库”资金和违规自行收费收入41.4万元已按审计决定收缴财政,并且已经停止了自定收费项目。自治区外办和自治区旅游局将专项资金公款储蓄2,648万元也已于当年收回机关财务。
二、2000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
2000年,自治区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地安排收入预算,首次将交通规费纳入预算,支出预算坚持“保工资、保改革、保稳定、保运转”的分配原则,并通过完善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预算执行中,积极支持和配合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实现中央“两税”69.19亿元,其中:上划中央两税53.92亿元,比上年增收6.44亿元。预算支出和资金调度在确保行政机关人员工资发放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人事部门定员定资、财政部门拨付资金、银行代发工资”的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当年核准发放区本级行政单位人员工资116,286万元。同时,结合统发工资,弥补困难地区财力缺口达4亿多元,有力地支持了自治区统发工资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当年申报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达86个,完成采购111次,采购金额6,337.56万元,资金节约率达6.11%。积极筹措资金,为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有碍深化改革和新疆开发的现行财税政策法规及自治区行政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总的看,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全年完成本级财政收入49,777万元,完成预算的147.85%,完成财政支出644,598万元,完成预算的70.73%,当年财政净结余为赤字66,230万元。
其它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继续按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一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预算外资金进行规范和管理,同时,积极实行预算内外捆绑式综合预算,2000年按照“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对区本级各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调剂使用,当年通过抵顶84个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实现调剂收入达1,115.84万元,用于弥补8个单位经费支出348.85万元,捆绑预算对缓解财政资金困难,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自治区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税收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税,积极推进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加强税收稽查力度,采取税源动态分析、源泉监控等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税收计划和增收目标,为缓解全区财政困难,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组织入库各项税收及附加收入51.6亿元,较上年增收5.万亿元,增长11.62%。
自治区国库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国库基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财政资金的收纳、划解、支拨任务,为自治区“分税制”财政体系有效运转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收纳财政预算收入128.88亿元,监督拨付财政支出126.61亿元。
自治区各预算执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有了显著进步,一级预算单位的财经违纪违规问题明显减少,自觉遵守财经法纪的观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0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总的情况是好的,圆满完成了当年的预算收支任务,财税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有力地支持了自治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但是通过审计,我们发现2000年区本级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许多不符合《
预算法》和财政制度规定的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制定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纠正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