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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我省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
关于加快我省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1]12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我省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我省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我省在基本实现绿化达标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林业第二次创业,将全省林业推向分类经营、优化结构、依靠科技、增加效益的新阶段,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全省仍有宜林荒山650万亩。为加快宜林荒山造林绿化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
  (一)提高对消灭宜林荒山重要性的认识。消灭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巩固和发展“十年绿化成果”,是促进山区经济建设和农民脱贫致富,优化生态环境,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必胜信心,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要”的思想,拿出“十年绿化广东”的干劲,借鉴当年的成功经验,打一场消灭宜林荒山的攻坚战。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增强全民绿化意识,积极发动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 
  (二)加强对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林业部门在政府的指导下,主要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和验收,国土、水利、建设、规划、财政等部门要予以积极协助配合。
  (三)建立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各地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2004年底前如期完成宜林荒山造林绿化任务。
  二、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
  (一)做好调查摸底和科学规划工作。各地要组织技术力量对现有的宜林荒山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本地宜林荒山的现状,并根据本地的自然条件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做好规划。一要把消灭宜林荒山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调整林种树种结构、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和增资源、增效益、优化生态环境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二要从实际出发选择优良品种,做到适地适树或适果,特别是要大力推广优良乡土阔叶树种、速生丰产树种、经济林名优稀特新品种,使广大群众在消灭宜林荒山工作中,增加收入,促进脱贫致富;三要重视培育壮苗,使用优质苗木造林,确保造林质量。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各地要根据所处区位的生态重要性和造林的难易程度分步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和主要江河两侧第一重山以及大中型水库、水土流失区的造林绿化。要把重点造林工程作为“民心工程”、“示范工程”来抓,采取高标准造林,以重点带动一般,促进面上造林工作的开展。实行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相结合的措施,全面推进消灭宜林荒山的造林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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