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慎信贷原则。投放非保护价粮食贷款必须以能够有效控制与防范信贷风险为前提。
2、以销定贷,以效定贷原则。要做到“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企业有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销售货款结算及回笼情况良好,或持有真实有效的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的价格符合顺价销售要求的,均应予以贷款支持。
3、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原则。对使用等级在AA级以上,自筹资金占所经营的非保护价粮食资金总额10%以上,有贷款相应的抵押或质押品,上个粮食年度经营的非保护价粮食实现贷款本息双结零并提取相应风险补偿金的企业,按照其经营需求,要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对信用等级和资信程度较低的企业,没有办理有效资产抵押担保的企业,贷款上要严格控制。具备条件应办理而不办理有效资产抵押担保的,不得发放新的贷款。对从事非保护价粮食购销业务的企业还应达到以下条件方可取得贷款:一是经开户行按规定标准认定取得了贷款资格;二是主动申请并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三是遵守农发行贷款封闭管理要求,能够执行农发行出库销售报告制度,清资核贷后无逃避农发行监管、恶意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的行为;四是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非保护价贷款已归还95%以上,剩余未归还贷款有足够的库存商品物资保障。
四、确保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和储粮安全
粮食风险基金是落实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政策和安全储粮的必要条件。今年中央补助部分都已按要求进度拨入农发行专用帐户,地方配套的部分也要确保到位。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强化预算资金管理,首先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及时支付,不能减少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严格按照晋农发行发字[2002]第139号文件规定分割粮食销售回笼货款。对财政拨付企业的储存费用补贴要及时足额到位,不得扣缴利息,以确保储粮安全。
五、积极做好秋粮收购准备工作
今年我省秋粮丰收,预计商品量将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为了解决农民出售余粮问题,保护农民利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做好腾仓并库、扩大销售工作,增加收储能力。同时,要继续发扬粮食系统的优良传统,发挥主渠道的优势,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改善服务态度,改变收购方式,为农民出售余粮提供方便。
六、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做好我省秋粮收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