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法步骤
市、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变职能和理顺体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工作,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中办发[2001]17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的决定,采取分步实施、逐步理顺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有关工作。
1、市(地)、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职能转变
①、根据中办发[2001]17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要求,并结合汕头广播电视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汕头市广播电视局将原自办4套电视节目裁减为自办2套电视节目和1套公共节目。呼号为汕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生活经济频道、公共频道。
②、从2002年1月1日起,县(市)广播电视局不再自办电视节目频道,改为在汕头电视台公共频道中播出自办节目时段。根据各县(市)广播电视局(台)自身的节目制作能力和本地宣传工作需要,在汕头电视台公共频道中留出适当的公共节目时段供各县(市)台制作播出新闻和专题节目。在自办节目时段之外必须完整转播汕头电视台公共频道的其它节目内容。
③、在电视公共频道节目中,各县(市)广播电视局自办节目时段内允许以各县(市)台的呼号(“潮阳电视台”、“澄海电视台”、“南澳电视台”)为标识,但在自办节目时段以外的公共频道所有节目,必须以“汕头电视台公共频道”为播出标识。
2、理顺市、县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
汕头市广播电视局对潮阳市广播电视局、澄海市广播电视局、南澳县广播电视局实行垂直管理。各县(市)广播电视局的在编人员、财务、物资以及宣传、技术业务由汕头市广播电视局统一管理。各县(市)广播电视局是各县(市)管理广播电视工作的事业单位,仍分别称“××广播电视局”,负责各县(市)的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建设和行业管理。
3、乡镇有线广播电视转变职能
①、各乡镇有线广播电视工作由县(市)广播电视局集中管理,原乡镇有线电视站的在编人员、财务、物资和宣传、技术、网络等业务由各县(市)局收归管理。原乡镇有线电视站撤销,由县(市)广播电视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乡镇或片区的“有线电视网络维护管理站”,作为县(市)广播电视局的派出机构,负责有线电视网络的管理、维护、收费和服务工作。
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播电视的法规和文件精神,各乡镇有线电视网络必须完整传送由县(市)广播电视局传输的节目信号,取缔小前端,不准私自设立播出频道,不准插播、转播、传送其它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