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十三届哈洽会的境外客商邀请任务继续遵循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的原则,仍由省直相关部门及各地市共同完成。本届展会计划邀请境外客商(含港澳台地区)6000人,具体分配如下:省外经贸厅负责组织全省外经贸系统邀请2000人;省计委组织邀请参加经济技术合作客商600人;省旅游局负责邀请客商1200人;哈尔滨市政府负责邀请客商1500人;其他地市负责邀请700人。
三、官方团邀请
根据省政府要求,第十三届哈洽会邀请的外国官方团应控制在20个左右(每团3人,不超过5天)。由大会外事办公室提出邀请方案,报送省政府领导审定。邀请的范围主要是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省州和重要的友好国家的官方团。官方团必须由副省(州、部)级以上官员任团长。欢迎官方团组织企业家随团参会,费用自理。
加大对世界500强大企业、大商社、有影响的大集团公司的邀请力度。由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等相关部门及大会办负责落实。
四、布展工作
第十三届哈洽会设置室内国际标准展位1000个。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适当增加外展比例。本届展会设国外展位120个,国内展位880个,室外展场3500平方米。每个展位价格:国外展位1500美元,国内展位1号馆6000元,2号馆、3号馆5700元,室外展场每平方米120元。机电展位3M×6M,5600元,4M×4M和3M×5M,5000元。
继续实行综合展区与专业馆、专业展区相结合,扩大专业布展的比重,使专业布展的比重由上届的60%增加到70%。在继续设立绿色食品馆、家具家居展区和国外及港澳台展区和综合展区的同时,拟增设石化专业展区,并将2号馆增设为专业馆(在厦门馆、温州馆、家电馆、玩具馆之中选定一个)。
确定专业展馆(区)牵头单位。绿色食品馆由省农委牵头,石油化工产品专业展区由省经贸委牵头。上述各单位要明确所承担展馆(区)的招商招展、展品征集、布展施工的组织协调和分工。
进一步搞好布展的统筹规划、设计和制作。大会办要加强对各交易团布展设计、施工的检查和验收。对于不符合场馆要求、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要令其改正。努力改善展具,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场外成型,场内组装”,开放式布展,使本届哈洽会的布展按照国际博览会的要求,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哈洽会今后使用新馆做好准备。
五、切实搞好对接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