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
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粤府[2001]9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00)14号),根据
教育部《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教职成(1999)3号)和劳动保障部《
关于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2000)10号) 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就我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重任。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取得了很大的发展。2000年,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有1155所(含技工学校195所),招生数27万人(含技工学校6万人),在校生81.87万人(含技工学校16.2万人),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阶段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的五成以上;办学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学校和骨干专业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为广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实用人才。但是,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中也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学校规模不大,教育资源分散;学校布局不够合理,专业设置重复,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不高;“双师”型教师紧缺,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办学条件比较落后等等。要加快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使之更好地为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对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布局结构进行调整。
二、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目标和任务
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结构调整主要是通过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整合和优化资源,改变分散办学、重复办学、资源配置不合理、办学效率不高的状况,改变中等职业教育主要靠外延发展的状况,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健康协调发展,初步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专业门类齐全、特色明显、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
经过调整,到2005年,全省建设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50所(省重点技工学校3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00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5所)、100个实训中心和若干个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各市、县(区)建设1-2所市、县(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1个实训中心。除特殊行业外,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校在校生规模2000人以上,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校在校生规模1500人以上,城市学校1000人以上,县镇及农村学校600人以上。